打工而已,不要隨便跟人翻臉

有一個人際關係法則:
無論你走到哪個圈子,遇到討厭的人的機率都是相同的。
在單位,亦是這個道理。
總有不可理喻的人讓我們大動肝火,總有刻薄的同事讓我們心生厭惡。
一旦跟對方翻臉,最後搞砸的就是自己的工作。
要明白,我們上班是為了服務生活,而不是為生活添堵。
永遠不要因為一點小事就和人翻臉,因為不值,不智,不該。
01
作家蘇心講過她一個同事的故事。
這個同事仗著自己是老闆的親戚,常常渾水摸魚,沒事就喜歡在別人的工位上瞎晃悠。
甚至憑著自己資歷大,對別人的工作指指點點。
大家因為他的身份,都一忍再忍。
只有一個新來的同事,初生牛犢不怕虎,見關係戶多次耽誤自己的工作進度,索性跟他撕破了臉。
結果往後的幾天,關係戶每天都到新同事的工位上,討要說法。
礙不住他的折磨,新同事只好心不甘情不願道歉。
但這還沒結束,自此以後,他常變法地排擠新同事。
無奈之下,新同事只能選擇辭職走人。
在職場上,我們會遇見形形色色的人。
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與之融洽相處,總會有人讓我們忍不住憎惡。
選擇了翻臉,或許能解決一時之氣。
但最終,不過是傷敵八百,自損一千。
哈佛大學高材生索菲亞,前幾年進過業界知名度很高的公司。
雖然待遇不錯,但她的主管卻是個喜歡搶功的人。
明明是她熬了幾個通宵才完成的方案,主管把名字一改,就成了他的功勞。
索菲亞知道自己剛進公司,不宜跟他翻臉,便一直忍耐著。
直到對方變本加厲,竟故意使絆子,阻止她升職。
她一氣之下,跑到了領導辦公室,跟對方當場叫板。
結果第二天,她就收到公司的通知:你被退職了。
沒多久,這件事傳得沸沸揚揚,導致索菲亞的職場生涯一度陷入瓶頸。
週國平說:在某一類人身上,不值得浪費任何感情,即使是憤怒的感情。
跟討厭的人翻臉,成本很貴。
不僅浪費精力,連工作也會被耽誤。
你以為是在製裁別人,其實是在變相地懲罰自己罷了。
02
看見這樣一個問題:討厭一個人,要不要跟他翻臉?
有個答案很有趣:
打個比方,你和一隻狗在獨木橋上相遇,你會選擇給狗讓路,還是和狗爭吵而被咬一口?
如果被狗咬一口,即使你把狗殺掉也於事無補。
所以呀,寧可給一條狗讓路,也好過和狗爭吵而被咬一口。
放到職場上亦是如此,沒必要撕破臉,把對方看清楚就算你贏了。
只要看清了,也就看輕了。
網友@落落 講過自己的故事。
她畢業那年,透過校招,進入了一個規模不小的公司。
入職那天,她認識了一個很友善的女孩。
對方又是幫她打掃工位,又是帶她去熟悉工作流程。
兩人很快便成了關係要好的朋友,常常湊在一起聊天。
有次,在一次部門集體會議上,她卻從部門經理的口中,聽到了自己吐槽領導的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