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姊妹相處,不想被欺負、算計,就要學會翻臉
02
兄弟姊妹相處,學會翻臉,是對自己的保護。
宋代1101年,昌州州院接到一個案子。
一個叫阿任的女子,丈夫過世多年,她仍舊在婆家居住。
丈夫的兄弟盧化鄰,看到阿任還有一些姿色,就在夜裡,破門而入。
在推擠中,阿任抄起一個銳器,刺中了盧化鄰,後來不治身亡。
地方官員,馬上抓住阿任,然後請示朝廷,如何處理。
宋徽宗親自看了案件的情況,然後批示:“盧阿任免勘特放,封旌德縣君,仍支賜絹五十。”
也就是說,這件事,大家都支持阿任,還對其進行了賞賜。
這是朝廷在釋放一個訊號,人要學會正當防衛,即使對方是兄弟姊妹,血脈至親。
從家庭格局來說,兄弟姊妹一旦結婚,就不再是一家人了。
你把對方當成一家人,那就為難了自己,會導致兄弟姊妹沒有邊界感。
從長久來看,一旦錯誤發生了,你就要主動、及時停損。翻臉就對了。
其一,設定嚴格的規矩,別讓對方看到你的心軟。
無規矩,不成方圓。
孝順父母,誰給錢,誰出力,父母住在哪裡,都要有約定;借錢要明算賬,有還錢的日子和方式;修建老屋,應該如何分配......什麼都有規矩了,大家對事情就明晰了,各自承擔責任,家庭就不會亂套。
設定規矩的時候,你應該積極表達自己的意思,而不是任其安排。你的心狠,就是你的規則意識。
其二,嚴格執行規矩,不要給別人第二次傷害你的機會。
對於破壞規矩的人,你應該站出來,指出。若是必要,依法辦事,也不是不行。比方說,拋棄父母的人,你和他打官司,別讓他持續囂張。
容忍一次是大度,容忍兩次是愚蠢。有規矩,不執行,最後受傷害的,還是你。
其三,保持應有的距離,適度的冷漠,讓傷害你的人,鞭長莫及。
既然大家談不來,就別見面了。
從父母過世之後,各奔東西,也不是不行。
不要沉浸在原生家庭,一輩子都不做自己,不顧自己的小家庭。
拒絕交往,保持冷漠,對方知道你“難說話”,自然就走遠了。
03
血脈之情,用對了,有情緒和經濟價值;用錯了,是糾纏不清,帶來人間煉獄。
凡事都有多面,不能看一面,就認定了結果,做出了單方面的努力。
《禮記》有言:“父之篤,兄弟睦,夫妻和,家之肥也。”
要知道,古人的話,是倡導大家如何做,不一定適合所有的家庭。
關於感情的事情,沒有標準的答案,只有做到問心無愧,就夠了。
餘生,好好珍惜血脈,更要明斷是非,千萬別善惡不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