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放下一個人,看這句話就夠了
愛情之路向來曲折蜿蜒,充滿未知與抉擇。
正如奧斯卡王爾德所言:
“愛自己是終身浪漫的開始,而愛他人則是一場未知的冒險。”
得不到的,永遠在騷動
知乎上,有這樣一個問題:
我喜歡的人不喜歡我怎麼辦?
以下的評論全在感動。
有人說:“每個人喜歡的類型都不一樣,兩情相悅好難好難啊!”
還有人說:“放得下的人很少很少,倔強和不甘心讓我們喪失了勵志。”
心理學大師查爾斯布倫納曾經指出:
我們心靈運作最基本的機制就是「趨樂避苦」。
但放到感情中,卻不是如此。
一位朋友,追了心儀的男生大半年,對方卻始終沒有明確回應,朋友都勸她放棄。
然而她的回答極為無奈:
“每次都想要放棄了,一定必須得放棄了,他不值得我這麼做,可是第二天又想知道他在幹嘛。”
當你對一個人動了心,你會努力接近、熱情追求。
即便遭受冷遇、看不到希望,即便反覆絕望、無能為力,也依然捨不得放下,一次又一次親手把自己推入痛苦的深淵。
其實心裡也清楚,感情中的這種當斷不斷、藕斷絲連,才最害人。
但落到自己身上,還是不由自主地犯了傻。
正如路遙在《人生》中的一句話:
“喜歡一個人,總是管不住自己這顆心。明知道那是錯的,還是做了。”
或許,愛就是這樣,克制不住,控制不了。
愛上一個人,會有生理衝動,會有美好幻想,瞻前顧後,會患得患失,會想無私地奉獻,更想自私地佔有。
因為愛Ta,所以願意奉獻自己的一切;也因為愛得太深,所以希望Ta只屬於自己所有。
只可惜,在這個世界上,所有事情都可以努力,唯獨愛情不行 。
但換個角度想想,愛一個人,一定要得到對方嗎?
你喜歡風,風也不會為了你停留;你喜歡一朵花,也未必要把它摘下來。
有些人,注定是你生命中的過客;有些人,光是遇見,就已經是上上簽。
心動本身,應該是一種美好的存在,在平淡歲月裡,讓你感受到真切的幸福,一顆心滿滿噹噹、鼓鼓脹脹。
也因為心動,讓你情不自禁地關注、不求回報地付出,只希望Ta笑口常開,希望Ta一切都好。
愛不是佔有,而是互相照亮。
不愛了,請告訴我
有這樣一段話:
「我動了離開你的念頭,不是因為你不好,也不是因為不愛了。
而是你對我的態度,讓我覺得你的世界不缺我。
其實我可以厚著臉皮再糾纏你,但再也沒意義。
明知道沒有結果的事,苦苦糾纏,威逼利誘,相愛相殺,最後一定都不會有好結果。 」
一位朋友說,她最近遇到一個男生,在一起三個多月。
但她感到,對方的喜歡沒有自己多,因為關係裡總是她在付出。
為此,兩人談了很久。
最後,男生才猶猶豫豫擠出一句:“我不喜歡別人對我太好。”
朋友瞬間秒懂,內心釋然了許多,終於下定決心放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