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對待不喜歡你的人
不愛你的,無論你如何委屈求全,都會被視作熟視無睹。
知乎上一位網友這樣描述自己:
“我人生前二十多年吃虧,就吃虧在太懂事了,這是我做人最大的敗筆。
這個懂事,是懂別人的事,理解別人的苦處,甚至在和別人發生衝突時,也是犧牲自己的利益,順從別人的意志。
然而,我從沒有為自己做點什麼,我也不懂自己。”
討好別人,是活成了別人喜歡的樣子,卻也漸漸掩蓋了真實的自己。
就像作家席慕蓉說的:
“在一回首間,才忽然發現,原來,我一生的種種努力,不過只為了要使周遭的人都對我滿意而已。
為了要博得他人的稱許與微笑,我戰戰兢兢地將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,所有的桎梏。
走到中途,才忽然發現,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,和一條不能回頭的路。”
餘生很短,與其討好別人,不如好好愛自己。
不要刻意討好,不要卑躬屈膝,保持自己最後的一絲尊嚴。
03
做自己,是一生的修行。
心理學家羅傑斯有一個觀點,叫“成為你自己”,指的是:人最寶貴的,就是你自己。
生命中最重要的,就是活出自己,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。
作家張德芬當過風光的新聞主播,曾任知名公司經理,但最終卻患上了抑鬱症。
填報大學志願的時,父母不同意她報中文系,她只能違心選擇工商管理。
結婚後,因為父母的過多干涉,導致她第一次婚姻失敗,父母也很懊悔。
2002年,她幡然醒悟:“這是你們的願望,不是我的願望。”
她毅然決然辭去高薪工作,不再活在父母的期待裡,專注研修文學,做自己喜歡的事,來獲得心靈內在的力量。
2008年,《遇見未知的自己》出版後,她不僅收穫成功,還得到了愛情。
在書中,她言辭誠懇地告訴讀者:
“他們對你有他們自己的看法、對你偏愛或者有評價,這是他們的事。你讓他們做自己,你也就有了成為自己的自由。”
選擇做自己喜歡的事,整個人都是愉悅的,樂觀的。
但如果只是硬著頭皮做不喜歡的事,整個人都是無趣的,呆板的。
當你把目光從別人身上拿開,放在自己身上時,你的生命力就開始綻放了。
正如《頭文字D》中的那句台詞:
“這世上只有一種成功,就是用你喜歡的方式度過一生 。”
做最真實的自己是一生的修行,也是一個人最幸運的事。
生活中,我們會經常遇到不喜歡自己,跟自己處處作對的人。
有些人的出現,是為了讓我們發現自身的缺陷和不足;
有些人的出現,只是為了告訴我們,堅持做自己就好。
逢場作戲的迎合,換不來真心;虛情假意的奉承,只能讓自己覺得委屈。
不要在不喜歡你的人那裡丟掉了快樂,然後又在喜歡自己的人這裡忘記了快樂。
和喜歡的一切在一起,為喜歡自己的人活著,就是最好的生活態度。
與朋友們共勉。